近日,美国商务部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韩国、泰国4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环氧树脂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54.9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344.45%),并预计将于明年1月21日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据公开资料,目前我国环氧树脂产能约600万吨左右,且还有100万吨在建产能。但国内需求不超170万吨,如果出口的路也被“堵上”,那么如此多的产能势必无法消化。反倾销在加征关税的同时,也会阻碍部分国内产品出口,对于我国的化工企业而言无疑是噩梦一般的存在。
据了解,近些年国内的化工品被反倾销的案例并不在少数。印度、美国、韩国、欧盟等几十个国家地区,对于我国的环氧氯丙烷、二氧化钛、树脂、乙腈、颜料、季戊四醇等40多种化工品发起了反倾销措施,加税300%也成了稀松平常。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钠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环氧氯丙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中国0—216美元/吨。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丙草胺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任何形式的丙草胺及其中间体–2,6-二乙基-n-(2-丙氧基乙基)苯胺。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不溶性硫磺发起反倾销调查。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台湾地区、泰国以及美国的聚氯乙烯悬浮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俄罗斯以及台湾地区的乙腈启动反倾销调查。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叔丁醇钾和叔丁醇钠启动反倾销调查。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瑞士的维生素 A 棕榈酸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无论是否进一步加工成聚合物的氯化聚氯乙烯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沙特阿拉伯及台湾地区的季戊四醇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挪威、泰国以及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糊树脂作出的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中国大陆为115—600美元/吨。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分子量介于3000至4000的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中国生产商万华化学集团为534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608美元/吨。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三氯异氰尿酸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中国为650—870美元/吨。
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甘氨酸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
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对进口自中国的过硫酸盐作出第五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对进口自中国的香兰素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Jiaxing Guihua Chemical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27.33%。
对进口自中国的亚硝酸钠作出第三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2,4-二氯苯氧乙酸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出口商泰禾有限公司和生产商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17.07%(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16.4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127.21%(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126.58%)。
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6.6%~24.2%的临时反倾销税。
拟对原产于中国的钛白粉征收最高39.7%的临时关税,这其中包括了A股的龙佰集团、中核钛白、金浦钛业(旗下的南京钛白)、安纳达、惠云钛业等5家上市钛白粉企业。
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克/摩尔之间且纯度等于或大于90%的聚醚多元醇。
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155.16—696.41美元/吨。
对原产于中国的金红石型二氧化钛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金红石型钛白粉颜料。
对原产于中国的硬质聚氯乙烯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57.63%的反倾销税。
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继续反倾销调查,对涉案产品征收34%~63%的临时反倾销税。
对原产于中国的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启动反倾销调查。
对原产于中国的PET树脂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7.00%和7.98%,措施实施以韩国企划财政部征税令为准。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伊朗和卡塔尔的氯化石蜡启动反倾销调查。
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主要用于油漆、塑料、油墨、橡胶等行业。
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印度、韩国、俄罗斯和泰国的聚苯乙烯启动反倾销调查。
如此大规模的“制裁”和限制,对于化工产品为主的出口行业,短期内可能会面临出口收入下降的风险,也会影响产业链的资金链安全和生存发展,导致化工中游的涂料、塑化和下游的工程、汽车行业同步面临危机。1995年至2023年,全球对中国实施的反倾销案总计1614起。截至2017年,中国已连续23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成为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头号受害国”,不难想象未来的艰难险阻。
除了加征关税之外,我国的出口贸易还遭遇了更加严峻的考验。近期美国正在制定一项法案,可能会取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且提及了取消中国最惠国待遇等。中国对美国的出口总额中约48%的产品已受到额外加征关税的影响,出口平均关税税率将大幅提升至60%以上,涉及到机械、零附件、半导体及金属制品等细分领域,也将直接影响中国对美出口商品的价格竞争力。
从2021年中国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加、土、乌等32国的商品不再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到特朗普对中国频频加征超高关税且覆盖面不断扩大,再到如今的几十个国家反倾销,严控我国化工等产品的出口销售,以上种种都意味着,我国出口商贸形势日益严峻。当成本压力增加,企业将陆续调整产品售价来转嫁资金压力,现金流的风险也会让企业无暇估计创新,陷入难以发展的恶性循环,更加速了优胜劣汰的过程。